发布日期:2017-06-30 来源:合肥世界之窗 点击次数:2426 打印
(一)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
2.推动企业技术改造。列入《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》的技术改造项目,根据《2017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》兑现结果,对于补助金额低于50万元的,按实际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3.鼓励企业技术创新。
(一)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
2.推动企业技术改造。列入《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》的技术改造项目,根据《2017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》兑现结果,对于补助金额低于50万元的,按实际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3.鼓励企业技术创新。
对新认定的省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,分别给予20万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新认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的,给予研发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,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4.支持企业品牌质量建设。
对新认定为安徽省质量奖企业的,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新认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的,给予20万一次性奖励。
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,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新认定为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的,给予10万一次性奖励。
对获得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或市级五星级“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”称号的,给予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,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5.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。
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或示范平台的,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二)推动绿色生态发展
6.鼓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。
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(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)并通过市级以上审核验收的,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通过市级以上审核验收的清洁生产企业,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7.支持工业企业节水。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及评价工作,重点工业企业节水项目在享受市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,给予市级资金的20%配套奖励,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(三)推动制造业+互联网建设
8.支持企业“两化融合”建设。
对新认定的省、市级“两化融合”示范企业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当年获得市级“智能工厂”、“数字化车间”认定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当年评定的合肥市“互联网+”智慧企业,给予5万元奖励;
对获得优秀表彰的,再给予5万元奖励。
对在“蜀山双创工业云平台”上发生信息化运行费用的入驻企业,按照每年每个企业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(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计算);
对通过该平台给辖区入驻企业进行服务,年服务企业数最多(不低于50家工业企业)的信息化服务机构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9.支持企业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研发。
对新评定的省级重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,按每件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四)鼓励企业加快发展
10.鼓励企业走出去。
对参加市政府主办、承办的工业类制造产品展览会,给予参展的特装企业经费补贴。特装展台规模达50m2、达100m2、达150m2(含)以上的,分别给予5万、10万、15万元一次性奖补。
11.鼓励小企业做大做强。
对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,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当年新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,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对新认定的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的,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12.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。对辖区内被列入合肥市推介的优质小微企业的企业,凡上缴各项税收增长10%(含)以上的,其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且在我区国有担保公司担保的,给予其担保费全额补助。
(五)推进创业创新
13.支持创业创新基地建设。
支持面向科技人员、大学生、农民工、蓝领、下岗失业人员等的创业创新基地建设。
对新认定为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,给予20万一次性奖励。
14.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。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六)鼓励工业设计产业发展
15.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做大做强。对入驻中国(合肥)工业设计城内的设计公司,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、300万元以及500万元以上的,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16.提升工业设计水平。
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、省、市工业设计示范基地(中心),分别给予运营单位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;
对当年获得国家级或国际工业产品设计金奖的工业设计公司,给予其所获市级奖励资金的50%的配套奖励。
17.支持开展设计竞赛、设计展览、设计培训。
对在中国(合肥)工业设计城内举办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、高峰论坛以及全国性的工业设计竞赛(举办的各类活动需经区政府备案),根据参加的人数、单位、境外机构、人员构成等情况,分别给予活动承办单位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(不超过实际费用的50%);
对于开展工业设计“大讲堂”等培训活动获得市级奖励的给予50%的配套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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